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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十四项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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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习和会议制度


一、实行院长会议制度和院民会议制度


二、院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初召开,特殊情况、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


三、院长及院民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点评上月工作,布置当月工作,通报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四、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五、每季季末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八》院民互助制度


一、经常组织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


二、入住的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年龄相对轻一点、 身体条件相对好的实行义工制,帮助关照年老体差的对象。


三、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院民若需购物时,必须有人帮助代购,确需上街的必须有人陪同。


四、身体较弱的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


五、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九》院民管理制度


1. 全体院民必须服从本院领导,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以主人翁姿态爱护公共财物,从讲文明、讲团结、讲卫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强、自爱、自立。


2. 所有院民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私自翻墙爬栏,造成的伤害本院概不负责。


3. 院民离院外出必须向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不准私自外出。


4. 本院内除自带物品外,所有财产包括一草一木,均属集体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5. 不准偷盗他人财物,污骂殴打他人,挑拨他人是非,骗取他人钱财等。


6. 所有院民未经允许,严禁到电源区、高空区、食堂,仓库内和有危险隐患的地方活动。


《十》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要离岗时应得到院领导同意后方可。


2. 所有进入本院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凡非本院车辆不得随便进出大院,有要事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4. 非本院人员不准自由进出。外来人员必须说明由来(除上级领导和进院帮助工作 的人员例外),办好登记手续。社会闲杂人等一律不准入内。


5. 对个别精神不正常及不能自理人员,门卫有责任,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6. 严格按照大门开启的作息时间,具体大门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并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


《十一》房间安全管理制度


1. 本院给供寄养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爱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间是院民的职责。


2. 房间内必须整洁,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齐,每月清理一次。


3. 各自房间所有实物各自保管,本人临时走出须加锁,本院财产,发现缺少,按价赔偿,私人物资发生缺少,本院概不负责。


4. 房间内严禁烟火,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和存放在房间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院安全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发生,没收工具,批评教育。


《十二》值班制度


1. 为了使全体院民有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本院每天晚上 3-5 人值班。设值班长 1 人, 在值班长带领下每晚巡查 2-3 次,巡查内容:包括大门、围墙内四周。


2. 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核对,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与情绪及时掌握,并有详细记录。遇到突发 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 值班人员必须住在院内值班室。


4.值班人员无故离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门卫人员必须把好大门关,人员进出要有记录。










来源:养老信息网                      由 广州国德长者研究院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