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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经营不善,从选错院长开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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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有品牌意识

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对一个做养老服务的单位来说,品牌比生命更重要。一个养老品牌的内涵是什么,或许可以用许多词汇来诠释,但我感到最重要的就是,当老人看到那个标志或名称,感到温暖,愿意进来,安然托付人生。这一天到来之日,也是一个养老品牌的成功之时。但是品牌的成功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的院长们一定要将品牌意识始终贯穿在院里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与过程,把塑造品牌作为各项工作的最高目标,要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通过每个人的具体工作,让我们的养老品牌更加美丽,更耀眼夺目,更吸引老人。到品牌创意成功之时,我们的院长与每一位员工,都会很骄傲、很有成就感的,因为我们经历了创业的历史,成了老年人养老最喜欢的品牌。

四、要有一流意识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争创一流养老机构的院长,也不是个好院长。在养老领域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在竞争激流中不进则退的规则中,不想争创一流的机构,最后注定是要被淘汰的。每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最大目标,就是最终成为养老服务的一流机构。或许我们现在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许多困难,但只要头脑中有一流意识,工作中有一流目标,我们就会达到一流的管理和服务。到时候,在我们的全心努力下,达到一流的养老机构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每一个院长都应该要有争创一流的意识。

五、要有法律意识

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养老又是个高风险行业,作为养老机构当家人的院长们,必须加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做到以法治院、以法办事,以法维护老年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我觉得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从这样几方面去入手,第一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院里规程、制度等存在疏漏之处予以梳理,以规范的管理与服务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防止别有用心者“钻空子”;第二是在与社会各方进行捐赠往来,合作事宜等相关活动,签订法律文本时最好有专业人士予以指导,以免在不知情中陷入误区;第三是可以与附近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结对共建,以全方位提升机构的法律水平。


来源:中国养老周刊                                                                        由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