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三部委发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明确8项质量标准(5)

 二维码 51

六、运营管理

(一)人力资源管理。

1.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机构类型和相关规定进行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根据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合理设置工作和服务人员配比。

2.明确人员资质要求。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机构运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经营管理、应急处理能力。负责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分管业务和管理流程。医务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应当经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或资质证书。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包含常见传染病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1次上述健康体检。

3.应当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计划,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4.应当建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档案,定期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财务管理。

1.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明确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2.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完善财务组织架构,规范财务职能。

(三)行政办公管理。

1.应当按照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执行相关考勤管理、印信使用、物品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2.应当建立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资质、服务管理部门设置、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主要服务项目及流程、收费标准。

(四)后勤管理。

1.应当建立维修检修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建立设施设备维护流程规范以及应急预案。

2.应当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做好垃圾、污水、绿化以及卫生保洁管理。做好废弃物监测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3.配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等服务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范操作。

4.遵循《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要求,如收到捐赠物品或现金,应当做好捐赠物品及现金登记、分配及管理。

(五)档案管理。

1.应当做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的收发、整理、立卷、保管、存档等工作,建立保密机制,各类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分类归档。

2.医疗档案资料保存及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外包服务管理。对于有外包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建立外包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本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的项目应当核实其服务资质,按规定签订外包合同,并加强监督,以确保服务质量。

(七)签约及投诉管理。

1.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入住机构老年人进行入院体检,开展相关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2.在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当将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病情、医疗措施、服务内容及风险等如实告知老年人及家属,视情况签订知情同意书。

3.老年人如需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当取得老年人或其家属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建立补充保险,购买医疗责任险,鼓励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鼓励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4.应当建立投诉处理规范,明确服务投诉的处理流程,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准确、合理的解决,提升服务质量。

5.若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发生养老服务纠纷,按照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要求处理。

(八)收费管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收取费用时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并出具收据。






来源:民政部官网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