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卫健委联合12部委再公布,医养结合15项政策细节全落地!(1)

 二维码 130

untitledfjasdkljrioewurfsadjfasjdlk.png




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全国老龄办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角度,15个政策将医养结合推进至新高度,包括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康养床位设置、医养信息产业发展、康复入医保、拓展投融资渠道等重磅举措信息。


政策全文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卫老龄发〔20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来源:搜狐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