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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文,“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最新实施意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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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


  (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区。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养老服务产业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深入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教育部、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更好地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民政部   上海养老网订阅号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