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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十四项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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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二》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0、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 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 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造就一个花园式的养老院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 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6.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五》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10、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六》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簿,配有兼职会计。敬老院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等均应入帐。


2、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 重大支出需公司董事会集体讨论。


3、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养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 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5、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 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6. 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人员生活需要。









来源:养老信息网                      由 广州国德长者研究院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