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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再开放,正式取消养老限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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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民政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补助,兑现有关政策。


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


对于申办人提出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即同时提出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卫生健康、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未设立政务服务机构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

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商有关部门制订统一的筹建指导书,为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提供咨询和指导,方便申办人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让申办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医养结合迎来红利期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剧,关于养老方面的政策逐步放开,养老市场潜力不断被挖掘。今年在医养结合方面,国家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4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要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


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可见,无论是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等医疗机构,还是医疗机构内增设养老机构,政策都会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开办流程也更加简化,养老市场进一步放开。







来源:养老产业研究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