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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核要点以及注意事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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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消防设施严重缺乏在老旧建筑和改建、合用的养老院机构中,消防设施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绝大部分农村养老机构无消防用水,无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大多数养老服务场所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5)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低。由于当前养老机构大部分处于偏远地区,工作环境、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等原因,从业人员大多40、50等上了年纪的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极为匮乏。


(6)养老机构致灾因素较多由于养老机构内的主要人员是老年人,他们大多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够,消防安全意识差,加之年老体衰,反应较慢,造成了较多的致灾因素,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


一是生活用火不慎。一部分养老机构允许老年人自行做饭,老年人由于上了年纪,烹煮食物时无人看守,对灶具不定期检查,对油烟垢不及时清理,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因素。偏远地区的电力供应有时不足,老年人使用蜡烛、火柴或打火机等明火用具多。夏天蚊虫多时,不少的老年人将驱蚊用具放在靠近或直接放置于床铺上,致使因不当使用蚊香而屡屡发生火灾。由于体质较差的缘故,冬天老人一般较怕冷,大多地方使用电热设备取暖,有些乡村敬老院、养老院的老人还在使用火炉、火盆、火炕等。


二是老旧建筑初建时,电气线路的铺设无法满足当前电气化的需要,乱拉电线、线路老化、用电超负荷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电气火灾发生机率增大。


三是老年人其行为受情绪和兴致影响较大,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在对护理人员不满、子女不孝敬或过度饮酒、有精神病倾向、长期受病痛折磨以及迷信思想作祟时,可能会出现放火等极端的行为。


四是老人吸烟的不在少数,由于卧床吸烟,乱扔烟蒂等引发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







来源:民政部官网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