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服务标准规范》(1)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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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护理人的身体状况核实 确定护理级别,分别为: 自理、半护; 全护、特护; 四个护理级别。 一、自理:被护理人员属完全行为能力人,思维正常,活动自如。 服务内容: 1、打扫房间卫生 2、洗床单、被子 3、打开水、送饭 4、能参加文体活动自我参与性,院方组织、活动,并提供场所及设施。 5、负责清洗、消毒餐具。 二、半护理:被护理人员头脑清醒,身体活动稀有不变。 服务内容: 含自理等服务内容外,另增加送到洗脸水、洗脚水、负责刮胡须、剪指甲、帮助老人洗澡。局部帮助型,老人个别项目由服务人员来帮助。 三、全护理:被护理人员思维基本正常行动不便,有时大小便失禁。 服务内容:在半护理的基础上,送饭到屋,消毒穿衣、脱衣、洗脸、洗脚、洗头、擦身、倒便盆。 四、特技护理:被护理人员不能行动,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服务内容:在全护理的基础上,增加喂饭、喂水、喂药、帮助翻身,负责处理床上大小便,擦洗全身。 来源:养老信息网 由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