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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文,“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最新实施意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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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实施意见》在标题中特别点出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请问这次新出台的文件对于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实现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大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既能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消费的梯次升级,同时对形成强大的国内老年市场,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消费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年人“不愿消费”情况普遍,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老年人为自己消费,年轻人为老年人消费的意识尚未形成;老年人“不能消费”现象存在,我国养老服务企业在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方面不够,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的品牌化意识不强,质量尚待提升;老年人“不敢消费”问题突出,老年人消费上当受骗的新闻频现,安全可靠放心的消费环境亟待构建。针对这些问题,为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有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实施意见》主要从一个“优化”和一个“完善”入手,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在供给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通过切实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养老服务中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消费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通过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的惩治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使得老年人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民政部   上海养老网订阅号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