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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的运营:“政府+企业”的盈利模式才是正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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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作为特色小镇的开发主体,涉及小镇开发的前中后全链条,从土地整理就开始介入,往往一直延伸到小镇运营。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收益:

1、政策性资金收益

  对于旧工业区、旧城改造,政府往往有一定的政策性资金补贴和土地优惠政策,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而企业在引入相关产业和项目落地小镇时,往往政府也有相应的招商奖励补贴或者各项收入返还兜底。比如华夏幸福在特色小镇开发中,采用这类盈利模式。

       项目投资建设投入由地方政府各项收入返还兜底

  地方政府将委托区域内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优先用于区域开发建设各项工作的投入,分期返还。留成部分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等。

  公共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利润按投资额的15%计取。

  土地整理的利润按整理成本的12-15%计取。

  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用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取。

      招商引资补贴

  收入=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45%。

  政府给予1.1-1.5倍基础设施投资偿还。


来源: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联盟                                                                        由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