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互助养老有利于老人再次融入社会(1)

 二维码 92

互助是在互惠基础上以关系为纽带所形成的一种社会交换行为。互助养老是建立在互助文化基础上的家庭、家族、邻里、社区成员之间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助活动。互助养老的施助者主要是低龄、健康老人,受助者主要是高龄、体弱老人和独居、空巢老人。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7.6万个。养老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看重、关注的问题,发展互助养老,既节约成本,又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成为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发展互助养老是我国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的需要。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预计到2020年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比提升到17.8%左右。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但城乡、区域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问题突出。同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有效供给不足,人才队伍短缺,亟需通过发展互助养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发展互助养老是我国养老模式创新和比较选择的结果。互助养老是综合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大基本模式优点的新型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是“在家养老”和“家庭成员养老”的结合。社会养老是由社会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者分别由“在家养老”或“在社区养老”或“在机构养老”与“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养老”的不同结合方式形成。预计到2020年,我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纯粹依靠家庭养老显然不现实。多数地区政府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但有服务小时数限制,多数老人享受不到无偿或低偿服务,购买有偿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又比较有限。  

发展互助养老能够明显改善老人生活质量。根据《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报告》,有24.78%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独居老人孤独感尤为严重,老年人的正式活动参与率、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率仅为20%左右。实践证明,互助养老提高了老年人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满足了老年人的日常交往、精神慰藉等较高层次需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了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较优选择。



来源:摘抄(福利中国)                                                                        由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