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国而捐躯的民族英雄--记东北民众义勇军第二十八路军司令邓铁梅(8) 二维码
347
不屈不降英勇就义 1934年5月30日,由于叛徒出卖,邓铁梅被捕,被押解到沈阳,监禁于伪警备区司令部军法处。 为审讯邓铁梅,敌人组织一个由日本宪兵队、特务机关参加的会审小组。第一次审讯时,一批日伪军政人员还未开口,邓铁梅就说,要审讯先给我备坐,伪法官忙命人搬椅子让邓坐下。 敌人问:你为什么要反满抗日?邓回答:“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是中国人,当然要反满抗日。”接着他慷慨陈辞,揭露日军侵略中国的罪行,抒发自己抗日救国的伟大抱负。 敌人问:现在你的军队还有多少?可不可以下令通知你的部下接受招抚,共同为新国家效力?邓铁梅说:“凡在三角抗区的武装我都能指挥调动。铁梅志在爱国,驱走日寇,推翻伪满政府,光复故国山河,生为中华人, 死为中华鬼,不知其他。头可断,血可流,接受投降的命令绝对不能下。” 此后,敌人想方设法通过各种软化手段,企图改变他的民族气节,然而都无济于事。邓铁梅在囚狱中,慷慨悲歌岳飞的《满江红》,书写文天祥的《正气歌》,以示自己仿效古代贤哲的民族气节,至死不屈不降的决心。此时他已抱定必死之心。 日伪经过一系列拉拢,软化手段,皆不能丝毫动摇邓铁梅抗日救国的大志,劝降收买终成泡影之后,便对邓铁梅下了毒手。1934年9月28日夜把邓铁梅秘密杀害。 邓铁梅虽然被杀害了,但他为国家民族大义不怕牺牲的精神永存。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书中把邓铁梅称作“为救国而捐躯的民族英雄”。抗战胜利后,党在辽东地区组建了“铁梅支队”,以表彰邓铁梅的抗日功勋。 1987年9月28日,本溪县人民政府在本溪二道河子公路桥旁建起 一座高大的石碑,这是邓铁梅纪念碑。纪念碑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全高3.5米,碑高1.95米,宽0.95米,厚0.17米,5级阶梯,碑座长2.35米,宽1.6米,用花岗岩石刻制,左、右、后三面水泥砖护墙,碑身正面镌刻着本溪县人民政府题撰的“东北民众自卫军邓铁梅将军流芳千古”。 邓铁梅墓 抗战英烈连载 主编:袁永生 沈鹤翔 由 广州轩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 上一篇农业观光+旅游地产(3)
下一篇何謂祖孫十八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