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刚柔并济修理子女不孝--多地出台规 范性文件打击虐待遗弃老人等不孝行为(8)

 二维码 114

弘扬孝德培育家风 完善养老法律体系

实践中,各地法院已经判决了多起遗弃案件,多名被告人因犯遗弃罪而承担刑事责任,但为何仍不能禁绝遗弃老人现象的发生?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遗弃老人是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的行为,但由于涉及家庭亲情,老人一般不愿意追究子女的法律责任,所以有时法律不好介入。

在支振锋看来,现代社会赡养老人的成本一直在提高,医疗费用也大大增加了赡养支出,特别是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谋生活、讨活路,客观上也导致赡养父母更加困难。

王运慧认为,这也和我们的法律规定与道德建构有关系,一方面,目前出台的涉老法律法规大多缺乏操作性和具体性;另一方面,道德建构没有相应跟进,尤其是家风培养和孝德行为规范缺失。

“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例,其中很多规定是柔性条款和事后救济,操作性和前置性不强。如其中规定的‘精神赡养’条款,就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再比如赡养老人义务缺乏精确的事前条款,老人被遗弃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只是让扶养义务人受到了惩罚,老人之前的赡养过程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由于赡养义务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监督措施,子女们容易找到推脱理由,钻法律空子。”王运慧说。



来源:法制网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