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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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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


各地要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优先发展居民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服务项目,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家庭医生团队要密切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当好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要大力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畅通转诊渠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完善相关政策,在科学评估、合理分级的前提下,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签约服务从机构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四、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各地要按照健康扶贫工程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应签尽签”的内涵,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自然环境、贫困人口数量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的范围,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具体任务目标由省、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要求进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核心信息,结合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接受能力,为其做好讲解,提供健康指导,并每年安排一次随访。对患有其他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