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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试行办法 (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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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创办支持



第 五条 条   ( 准 入 程 恅 ) 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限制。组织形式可采用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在本市设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无总变更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可依法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点。




来源:民政养老                            广州慈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


未完待续~